旺苍县工商局

中  文  名:旺苍县工商局

官        网:http://www.scgyaic.gov.cn

地        址:旺苍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服务热线:暂无

邮编:628200

工商局简介

  旺苍县工商局行政管理局成立于1978年,现位于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旺苍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全局设12个股、室,10个工商所,2个大队,三个协会(旺苍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旺苍县消费者协会、旺苍县广告协会)共27个机构。其中机关55人,基层58人,局党组成员现有5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党组成员1名,另市局下派挂职锻炼的副局长1名。全局90名公务员中,正科级(含主任科员)4名,副科级(含副主任科员)53名,科员33名。

  机构职能

  依法确认各类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监督管理或参与监督管理各类市场,依法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公平竞争,查处经济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经营,保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具体从事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依法监督经纪人、经纪机构;依法实施合同监管,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等违法行为;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加强驰名商标认证和保护;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并依法进行年检验照。[1]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参与局机关的政务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车辆、安全、文书档案管理和会议组织;制订全局调研计划,承担综合性调研工作;拟定工商行政管理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党办

  工作职责:按照《党章》履行职责,做好党委及机关支部党务工作,指导各支部开展党务工作。

  (三)监察室(人事教育股)

  工作职责:负责本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评选表彰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本系统的政治思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检查指导本系统的人事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县工商局干部培训工作。

  (四)财务股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财务制度,组织实施本系统财务装备管理;编制本系统经费预算及审查决算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工商行政管理收费工作;负责本系统会计报表汇编和财务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票据管理和内部审计、经费收支管理及监督检查;组织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和物资装备计划工作;检查指导本系统的财务、装备管理工作。

  (五)退管股

  工作职责: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注册登记股(政务中心工商窗口)

  工作职责:组织或参与起草本县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的规范性文件;依法承担在县工商局注册的各类企业的注册登记工作,并对本县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本县各类企业的年度检验及个体工商户的验照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本县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的信息统计和汇总工作。

  (七)法制股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本局行政案件的核审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案件的复议、听证、应诉有关工作;依法审理行政赔偿案件;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传;检查指导本系统的法制工作。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工作职责: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市场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等违法行为;检查指导全县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管理。

  (九)市场合同监督管理股

  工作职责:参与拟定市场监督管理和规范市场秩序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监督管理、规范各类市场的交易行为和经营秩序;负责市场开办登记和年度检验工作;负责各类商品交易会、展销会、订货会和柜台租赁等各种交易行为的开办登记和监督管理,根据授权,组织对经纪人执业资格的认定,监督管理和规范经纪人、经纪机构的经营活动;负责粮食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各类市场的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对全县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检查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场协会、经纪人协会工作。参与拟定合同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管拍卖和招投标行为;办理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检查指导合同监督管理工作。

  (十)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

  工作职责:参与拟定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和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负责商标及特殊标志使用许可合同及商标质押、商标验证、商标印制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荐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工作;负责县属广告经营的审批;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检查指导全县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商标协会、广告协会工作。

  (十一)消委

  工作职责:指导工商行政管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和各“12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工作。受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申诉;受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商业欺诈、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等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组织消费者申诉举报的现场调处;公布消费者申诉热点,发布消费警示,正确引导消费;负责对申诉举报案件信息的整理分析、统计上报、储备管理工作;对有关社团组织、行业组织、市场主体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

  (十二)个私协

  主要职责: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路线、法律法规;积极指导各级个私协会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增强协会活力;积极指导各级个私协会发挥“三自”作用,加强个私协会党建工作和行业自律建设,不断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正确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