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工商局

中  文  名:石泉县工商局

官        网:http://www.akaic.gov.cn

地        址:迎宾路附近

服务热线:0915-6321521

邮编:725200

工商局简介

  石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于1980年,肩负着服务石泉经济发展、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市场安全及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行、依法开展行政执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等职能工作。目前全系统在职干部70人,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市场规范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管理股、政治工作股等6个行政股室和注册分局、经济检查大队、12315消费申诉举报中心事业单位3个;挂靠有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县私营企业协会、县消费者协会三个社会团体。下设城关、城郊、池河、后柳、熨斗、饶峰、迎丰7个派出副科级建制工商所(其中城关、城郊工商所合署办公,熨斗、后柳工商所合署办公,池河、迎丰工商所合署办公),负责石泉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在本辖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辖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四)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责任,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和处理及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职责。

  (六)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

  (七)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相关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八)负责依法对本辖区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指导本辖区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本辖区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行为,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

  (十二)负责本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三)负责本辖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内设监察室)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文秘与公文的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新闻发布、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发布保卫和接待工作;负责拟定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检查实施。监察室负责对全体工商人员的廉政教育和各类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内违法、违规、违章、违纪方面的信访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体工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政策、财经纪律的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全体工商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负责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财统室工作职责:负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固定资产、装备、信息化建设及房改管理工作;负责本局机关的财务统计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政策法规股工作职责:制定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具体办法;负责法制宣传、培训、咨询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承担或参与同级案件核审、行政复议、应诉、听证和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配合上级机关查处经济处罚案件的协调、调查及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政治工作股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管理、出国政审及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承办局机关和工商所的领导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交流、任免等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奖惩工作;调查研究干部队伍建设等,编制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市规范管理股工作职责:拟定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工作;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对各类市场经济秩序和经纪人、经纪组织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市场的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对各类市场及展销活动的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组织指导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工作职责:研究拟定注册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全县注册商标的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特殊标示、官方标示专用权的保护;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工作职责拟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准入工作,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注册分局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各类企业、个体和私营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依照有关法规和规定,负责各类企业的登记注册、审定、核准、颁发证照、实施年检;监督检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和日常监管工作,查处登记注册中的违法违章行为;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工作。“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作职责:负责受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工作;受理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它经济违章行为的举报,调解消费者权益争议;负责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经济检查大队工作职责:依法查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从事生产经济活动的单位及个人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不正当竞争等经济违法违章案件;负责重大经济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协调、配合和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2]

  人员编制石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

  工勤人员(司机)2名。

  基层工商所石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层工商所为石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全县共设置7个基层工商所,均为副科级规格,共核定行政编制3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工勤(司机)岗位7名(各所1名)。

  其他事项(一)石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分局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名,经费由县财政全额预算。主要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对各类外商投资主体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实施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负责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和企业登记信息的分析、公开等工作,承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工作。(二)石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经费由县财政全额预算。受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委托授权,主要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三)石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名,经费由县财政全额预算。主要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指导系统12315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

  (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县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的监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各部门要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五)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许可工作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许可的监督管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