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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图书馆

更新时间:2024-04-27

中文名
深圳市光明新区图书馆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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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10000㎡
成立时间
2012年08月15日
藏品数量
25万余册
服务宗旨
读者第一,服务至上
开放时间
09:00~21:00(周一闭馆)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一级图书馆
所在地/隶属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9号

基本介绍

光明区图书馆是深圳市区级图书馆,成立于2012年8月15日。

“读者第一、服务至上”是光明区图书馆为民服务的宗旨,实行开放式服务,社会民众无需任何证件均可进馆阅览,凭有效证件办证即可借书。区图书馆还采用了先进的RFID管理系统,加入了全市统一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实现了一卡通用、通借通还、资源共享,读者凭本馆借书证可在各成员馆之间以及深圳市公共图书馆之间实现图书的通借通还,还提供多项自助服务,包括自助借还服务、24小时自助还书服务等。图书馆(自助设备及网络服务)全年365天对读者开放。

展厅展馆

目前对读者开放的服务窗口有图书阅览区、视障阅览室、报刊阅览区、电子阅览区、少儿阅览室、多媒体展示区、读者自习室,多功能报告厅,共设各种阅览坐席600个,为读者提供了一个美观、整洁、舒适的良好阅读环境。

馆藏实力

馆舍建筑面积 10000平方米,共四层,设计纸质藏书25 万余册,订阅报刊1000余种,服务读者电脑89台以及各类电子资源。

实用信息

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9号

电话:0755-21385371

传真:0755-21385337

交通路线

公交车

· 环球公司站:325路;882路;b718路;b972路;m193路;m215路;m217路;m218路;m234路;m238路;m256路;m261路;m337路

· 红花山站:882路;b718路;b720路;b868路;b899路;e15路;k578左环;m216路;m261路;m366路;m410路;m455路;高峰专线132路

· 光明区文化馆站: b659路;b718路;b720路;b868路;m216路;m410路

· 公明中行站:b659路;b720路;b868路;e15路;m216路;m410路;m455路

地铁

· 6号线(光明线) 南庄地铁站 图书馆方向出口(暂未开通)

办证须知

1申办对象

年满3周岁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

2申办手续

持二代身份证的读者可通过自助办证机、24小时书香亭、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办理;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读者,须填写《读者证申请表》并提供1寸近照1张,在一楼总服务台办理。

每人限办一张,限本人使用,持证人对其读者证及所借文献负责。

8岁以下的儿童必须由家长陪同办理。

3读者证的功能

阅览功能:凭证阅览过刊过报、保障本图书、古籍图书、缩微资料、深圳地方文献、台港澳文献;凭证申请机位,使用视频点播及互联网服务;借阅电子图书、电子报刊;享受网上参考咨询服务;使用光明区图书馆无线上网服务等。

中文文献外借功能:开通后凭证可外借中文书刊、音像资料、盲文资料等。

外文图书外借功能:开通后凭证可外借原版外文图书。

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可在加入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的各馆享受图书馆服务。

预存费功能:读者可自愿预存小额的现金,以方便结算逾期滞还费、损坏和丢失赔偿金、以及自助复印、打印耗材费用等。

4服务项目

项目 押金 服务内容说明

办证工本费(首次) 免费

阅览功能 免费 阅览所有书刊、查阅电子资源

励读证 免费 可借5册(件)中文书刊、音像资料、盲文资料,仅限于宝安、龙岗、福田、光明图书馆使用。

(身份证即读者证)

中文文献外借功能 50元 可在加入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的各馆借5册(件)中文书刊、音像资料、盲文资料。

100元 可在加入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的各馆借10册(件)中文书刊、音像资料、盲文资料。

外文图书外借功能 200元 可在加入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的各馆借1册原版外文图书。

300元 可在加入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的各馆借中文文献10 册/件和外文原版图书1册。

预存费功能 自选 可选择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金额预存,用于结算逾期滞还费、

损坏丢失赔偿金,支付自助打印、自助复印等费用。

补证工本费 10元 读者丢失读者证,补证时须交纳10元工本费。

5读者证密码

光明区图书馆读者证具备密码功能,以避免您的读者证被他人误用。

新证初始密码为读者的出生年月日,八位数字,例如:1986 08 12。

可通过光明区图书馆网站首页左上角“我的图书馆”栏目,根据操作提示修改密码或设置新密码。

6挂失、补证和注销(取消外借功能)

挂失:读者证如遗失,应立即拨打电话0755-82841200、82841201、82841202、82841203,或通过手机发送短信“GS”到106573400202(移动用户)或13924040171(联通、电信用户),或登陆光明区图书馆网站“我的图书馆”栏目办理挂失登记手续,若因未挂失或转借而发生冒用情况,应自负相关赔偿之责及其他后果;

补办: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居住证、军人证、护照等,到一楼大厅总服务台办理,并交纳补证工本费10元;

注销(取消外借功能):注销(取消外借功能)时,请首先还清所借文献及交清所欠滞还费(包括在全市“图书馆之城”系统所借的图书和滞还费),凭本人读者证和本人有效证件取回相应的押金和预付款。代办理注销(取消外借功能)时,须同时出示退证人读者证、有效证件和代办人有效证件。

7老年人及残疾人优待办法

凡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残疾人士可优先办理各项证事务。

8办理时间与地点

一楼大厅总服务台:9:00-21:00(逢周一闭馆,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光明区群众体育中心简阅书吧:13:00-21:00

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0:00-24:00(7×24小时)

24小时书香亭:0:00-24:00(7×24小时)

9温馨提示:旧证换新证办法

持旧证的读者换新证时,请首先还清所借文献及交清所欠滞还费(包括在全市通借通还系统所借的图书和滞还费),凭旧证、原押金收据、本人有效证件到一楼总服务台办理。

旧证押金可转至新证继续使用,但低于现行押金标准的须补足金额。

借阅规则

1中外文图书借期为31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借期从续借成功当天算起,仍为31天;期刊和音像资料借期为21天,不可续借;盲文资料借期为60天,不可续借。

2续借及续借方式

读者可以通过语音服务电话、短信、网站、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书香亭续借,也可前往各公共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

324小时电话服务、短信服务、网上服务

图书馆之城”24小时自助语音服务电话:0755-82841200、82841201、82841202、82841203。

深圳图书馆服务电话:82841211、82841212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服务电话:88866634

龙岗图书馆服务电话: 89558918

盐田区图书馆服务电话: 25227003

罗湖区图书馆服务电话: 25403654

南山图书馆服务电话: 26520380

福田区图书馆服务电话: 83055114

宝安图书馆服务电话: 27387075

光明区图书馆服务电话: 21385370

坪山区图书馆服务电话: 85204400

短信服务:读者可登陆各图书馆网站,进入“我的图书馆”栏目绑定手机号码,定制您感兴趣的服务项目,如:外借到期提醒、图书馆读者活动公告等。短信服务(含定制的服务)完全免费,您发送短信到106573400202(移动用户)或13924040171(联通、市话通用户)只需向手机网络运营商支付普通短信费,详细内容请浏览图书馆网站。

网上服务:

深圳市“图书馆之城”网站http://www.szln.gov.cn

深圳图书馆网站http://www.szlib.gov.cn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网站 http://lib.utsz.edu.cn

龙岗图书馆网站http://www.szlglib.com.cn

盐田区图书馆网站http://www.szytlib.cn

罗湖区图书馆网站http://www.szlhlib.com.cn

南山图书馆网站http://www.nslib.cn

福田区图书馆网站http://www.szftlib.com.cn

宝安图书馆网站http://www.balib.cn

光明区图书馆网站 http://www.szgmlib.com.cn

详情可登陆以上网站查询。

4逾期滞还费及缴纳方式

逾期归还文献,每册每天收取0.3元滞还费,逾期滞还费的最高限额为每册10元。

在读者证内存入预付款,可通过短信、网站、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自助借还机自助扣缴。

读者亦可到各公共图书馆服务台缴纳现金。

5污损及遗失文献的赔偿

污损文献由工作人员视损坏情况酌情核定赔偿金额,污损严重者,按遗失文献处理。

遗失文献,读者需进行赔偿,遗失普通文献按原价3-10倍赔偿,遗失整套文献的任一分册按遗失文献的5-10倍赔偿。

读者可购买相同版本的文献进行赔偿,并承担每册10元的文献加工费。

遗失文献达5册,将被停外借文献权限180天。

6“励读计划”免押金借阅须知

一、免押金服务实施范围:光明区辖区内已加入深圳市公共图书馆统一服务大平台成员馆(“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除外)。

二、办理对象:凡自觉遵守有关文献借阅规定,具有阅读能力的市民。

三、办理方式:

(1)市民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办理,图书馆不再另行收取押金及发放实体读者证,市民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作为享受公共图书资源的凭证。

(2)市民可在光明新区辖区任意实施免收押金服务的公共图书馆办理,在填写《光明区公共图书馆免押金借阅服务申请表》,并签订《读者服务协议》后即可开通,每次注册有效时间一年,期满后经过审验可以申请顺延。

四、文献借阅与归还:开通免押金借阅服务的读者可以借阅文献的上限为5册/件(含期刊、音像资料)。读者借阅已加入“励读计划”的图书馆文献后,可在全市其它已加入了公共图书馆统一服务平台的服务网点归还图书。

五、注意事项:

(1)已经申办全市统一服务读者证的读者不能同时再申请开通免押金借阅服务。

(2)现持有统一服务读者证的读者,如需开通免押金借阅服务,可持原读者证和押金单到原办证馆办理押金退还手续,填写《光明区公共图书馆免押金借阅服务申请表》,并签订《读者服务协议》后也可享受免押金借阅服务。

(3)读者如需要往来全市多个图书馆或者借阅全市的文献资源,则需申办全市统一服务读者证,或在已申请“励读计划”的基础上缴纳相应的借书押金后升级为统一服务读者证。

入馆须知

光明区图书馆是读者阅览图书、搜寻资讯及参与图书馆活动的公共文化场所,公共资源的有限性与大众需求的无限性必然导致各种矛盾的发生。提高个人素质,树立公共意识,共同营造舒适安静的阅读环境,是每个读者的基本职责。

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本馆各项管理规定,遵从读者工作制度管理;

衣着整洁,举止文明;

为保证文献财产的安全,请不要在馆内吸烟、饮食;

为维护公共环境、秩序,不得携带宠物及危险品进馆;

为保证图书馆文化公益性,不得在馆内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

保持馆区安静,请勿在馆内喧哗,入馆请将手提电话等通讯设施置于静音状态;

请妥善保管自带小件物品,背包、提包及其它与阅读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免费存包处;

爱惜图书馆资源及设施,如书刊、电脑、耳机等,损坏按规定赔偿;

合理利用图书馆资源及设施;为他人着想,请少量取阅书刊,阅后再取,阅览区座位仅供读者使用本馆馆藏,请勿占座;

尊重知识产权,合理复制和使用文献是守法的具体表现;

携书刊离馆,请办理外借手续,未办手续将书刊带走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时,请读者依照工作人员的指引避难或疏散。

开放时间

1光明区图书馆秉承免费、平等、开放的理念,为您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

2总馆在工作日的开馆时间为:

周二至周日09:00-21:00;

周一为内务整理时间,馆舍不开放,仅开放一楼自助还书服务和电子书免费借阅。

室内24小时自助图书馆和24小时书香亭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开放。

3总馆在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开馆时间为:

二楼阅览区、电子阅览室、三楼报刊阅览区照常提供服务。

服务时间:10:00-16:00

(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

4网上图书馆、24小时书香亭全天候服务。

室内24小时自助图书馆节假日期间全天24小时开放。

标签: 一级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