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车票
  • 汽车票
  • 买机票
  • 订酒店
  • 查公交
  • 站站搜索
  • 车站搜索
  • 车次搜索
  • 公交换乘
  • 公交路线
  • 公交站点

东营市河口区图书馆

更新时间:2024-04-28

中文名
东营市河口区图书馆
官网
点击查看
占地面积
6686㎡
成立时间
1997年03月
藏品数量
26.5万册
服务宗旨
服务第一,读者至上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一级图书馆
所在地/隶属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河庆路

基本介绍

河口区图书馆始建于1997年3月,现藏书26.5万册/件(含分馆)、地方文献600多册、报刊90余种、注册读者13146余名,数字资源达10TB。

丰富的资源,满足读者较大化的需求。以无线射频识别(RFID)技术,实现外借服务的自助办证、自助借还、自助检索。以创新服务为理念,拓展服务领域,延伸服务范围,构建传统图书馆、自助图书馆、数字图书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打造网站、移动APP、微信公众号等全媒体公共服务平台。以优美的环境和形式多样的读者活动、展览、讲座、培训、体验,营造公众的多元文化空间。

河口区图书馆新馆秉承公平、开放、现代、多元、无门槛、舒适,以及“以人为本、读者至上、服务一流”的宗旨,与读者共享知识,共建书香河口。

展厅展馆

河口区图书馆位于湖滨新区河庆路北侧,馆舍面积达6686平方米,大门处设有24小时自助图书馆,可以实现自助办证、自助检索、自助借阅和阅览,满足各类读者在各个时间段的阅读需求。主体楼共有四层,一层设有报告厅、展厅、音乐图书馆、基本书库、剔旧书库、采编中心、图书流通配送中心等;二层设有总咨询服务台、办证处、悦读绘本馆、视障阅览区、智慧图书馆、青少年借阅区、新书推荐区、自助服务区、机房等;三层设有综合借阅区、报刊阅览区、政务公开查询区、党建图书馆、新书推荐区、地方文献收藏室、创客空间、尼山书院传统文化体验室、数字资源体验区等;四层为办公区域,各区域各具特色,为读者提供不同的服务内容和环境感受。

实用信息

办证向导

河口区图书馆面向社会免费开放,读者入馆须办理借书证,凭证借阅、查询资料。本馆借书证在馆内任何服务窗口均可使用。

一、申办对象

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户口本、驾照、护照等)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

二、办证手续

读者可持有效证件自行至自助办证机办理,或填写《借书证申请登记表》、交押金到办证处登记后即可办理。

三、办证时间

周二至周日  冬季:8:00—17:00  

夏季:8:00—17:30  

四、卡类型及外借数量

普通借阅卡:100元借书押金可借图书2册/件;

家庭借阅卡:200元借书押金可借图书4册/件;

阅览自习卡:免押金可在馆阅览、自习时使用,不外借图书。

五、外借期限

普通借阅卡:图书借期为60天,图书到期前可续借1次,续借期限为15天,逾期交纳滞纳金0.2元/天;

家庭借阅卡:图书借期为60天,图书到期前可续借1次,续借期限为30天,逾期交纳滞纳金0.2元/天。

六、续借方式

(一)电话续借:0546-3659197  0546-3659182;

(二)关注“河口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平台,至微服务大厅绑定读者卡号自行续借;

(三)登陆图书馆网站:http://www.hekoutsg.com/,“我的图书馆”自行续借。

七、逾期、损坏及遗失处理

(一)请按期归还文献。逾期归还每册/件每天收取0.2元滞纳金,最高限额为每册/件10元。

(二)污损文献指涂划、圈批点、折叠、剪裁、描拓、撕画等。污损情况较轻不影响阅读,由工作人员视损坏情况酌情核定赔偿金额;污损情况严重,影响内容的完整性,文献无法修补,按遗失处理。

(三)请妥善保管借出文献。如有遗失,须按规定赔偿:遗失普通文献按原价2倍赔偿,遗失整套文献的任一分册按遗失文献整套的2倍赔偿,读者可自购相同版次的文献归还本馆并交纳每册2元文献加工费。遗失文献累计达5册将被停外借文献权限180天。

(四)缴费方式

现金缴费:读者持借阅卡在服务窗口缴纳现金。

借阅规则

青少年阅览区借阅规则

一、读者应主动出示借书证,携带的物品应放于指定的存包处。

二、实行开架借书,每人每次限借2册(家庭卡4册),借期60天,可续借一次,续期15天(家庭卡30天),逾期每日交付滞纳金0.2元/册,归还时现金缴纳;爱护图书资料、严禁撕、折、勾、划,违者按规定赔偿。

三、借阅图书须凭借阅证办理借阅手续,不经办理借阅手续,私自将图书资料带离图书馆者,视为偷窃,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自觉保持图书馆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吸烟。

五、保持室内安静,切勿喧哗、打闹,以免影响其它读者阅读。进入室内,请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六、爱护图书、设备及一切公共设施,言谈举止文明礼貌,衣冠整洁,从事与借书无关的活动者、酗酒者请勿入内。

悦读绘本馆借阅规则

1、入室请主动出示借书证,携带的物品应放于指定的存包处。

2、请务必提醒孩子爱护书籍,和书做好朋友,提示正确的翻书方式,图书若有丢失、缺页、破损、泡水、书写画画及各类污损情况发生,按本馆赔偿规定处理;

3、实行开架借书,每人每次限借2册(家庭卡4册),借期60天,可续借一次,续期15天(家庭卡30天),逾期每日交付滞纳金0.2元/册,归还时现金缴纳;

4、幼儿进入室内活动,要保持环境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扰他人阅读。幼儿不得将图书带出活动室;

5、7岁以下儿童需家长全程陪伴,进入室内,家长请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6、借阅图书须凭借阅证办理借阅手续,不经办理借阅手续,私自将图书资料带离图书馆者,视为偷窃,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自习区规则

1、图书馆自习区是供读者学习的场所,每位读者都拥有使用自习区的权利,同时还应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和保持环境卫生的义务。

2、凭规定证件(借书证、阅览自习证)进入。

3、请勿携带食品、饮用水等进入自习区。爱护自习区的公共设施,严禁涂抺、刻画,一经发现从重处理。注意维护自习区清洁,不得喧哗、随地吐痰,请随身带走纸屑等污物。

4、个人物品请随身带走,本馆将不承担任何物品丢失的责任,做到人走位空并关闭台灯开关,将座椅放回原位。

5、不得在自习区及楼道大声喧哗,入室请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室内不得接打手机。

6、读者之间发生纠纷,请找工作人员出面调解。

7、酗酒、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

对违反上述规定,损害公共利益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行为赔偿等。请广大读者共同努力创造一个优良的学习环境!

综合阅览区借阅规则

一、读者应主动出示借书证,携带的物品应放于指定的存包处。

二、实行开架借书,每人每次限借2册(家庭卡4册),借期60天,可续借一次,续期15天(家庭卡30天),逾期每日交付滞纳金0.2元/册,归还时现金缴纳;爱护图书资料、严禁撕、折、勾、划,违者按规定赔偿。

三、借阅图书须凭借阅证办理借阅手续,不经办理借阅手续,私自将图书资料带离图书馆者,视为偷窃,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自觉保持图书馆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吸烟。

五保持室内安静,切勿喧哗、打闹,以免影响其它读者阅读。进入室内,请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六、爱护图书、设备及一切公共设施,言谈举止文明礼貌,衣冠整洁,从事与借书无关的活动者、酗酒者请勿入内。

入馆须知

1、讲文明,入馆时衣着整洁,请勿穿着背心、拖鞋进馆。

2、请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严禁在馆内吸烟,不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3、保持馆内安静。请勿喧哗、嬉闹、追逐、吵架;勿在馆内睡觉、躺卧、席地而坐。请将移动电话等通讯设施置于静音状态;

4、严禁携带宠物及危险品进馆,请勿携带规格较大的箱、包进入馆内。不在馆内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

5、进入借阅区的读者,请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存包,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6、请读者爱护图书和书上粘贴的条形码、电子标签,以免影响图书借还。凡遗失图书或正文被严重污损的,按本馆赔偿规定处理;

7、爱惜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对损坏图书馆公共财产及设施者,按《山东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予以处理。

8、未成年人持本人或监护人借书证可在图书馆借阅馆藏文献,上下楼梯及在栏杆处请注意安全。

9、请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配合工作人员管理。遇有紧急事件发生,请依照工作人员的引导疏散。

其他信息

河口区图书馆的使命、愿景

河口区图书馆是公共文化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承精神文明、文化惠民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一个保存文化、传播文化的机构。

河口区图书馆使命为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河口。

河口区图书馆于2017年4月搬迁至湖滨新区河庆路北侧的新馆。新馆以创新服务为理念,以争创国家一级馆为目标,着力打造一个服务功能齐全、空间温馨开放、管理先进智能的智慧型图书馆、市民大书房。设计风格以书房式的布置,处处带给读者温馨舒适、轻松愉悦的感受。

河口区图书馆,就是一个能让人静下心,享受一本书的载体。一座座满满的书架,一排排舒适的木质桌椅,每张凳子之间保持安全的距离,干净的空间可以减少走动的声响,井然有序的电子系统减少了吵闹的语言,明亮的空间让人神经舒展。

标签: 一级图书馆